一天上午第四节体育课老师带领选中的同学训练,其余自由活动,儿子和另一同学拿着树枝一起玩,同学先拿走他的和儿子换了,儿子不想要就扔给他误伤了眼睛,老师在得到回报后第一时间没有告诉班主任,校长孩子的家长以及送院治疗,而是送回了家告诉他奶奶只伤到点皮,没伤着眼里,等孩子的家长下班以后带去村卫生室检查发现情况严重,随即送市里医院治疗,并通知班主任以及我们,我们也拿出2000元给孩子治疗现在已住院20余天,请问崔侓师我们三方是否都有责任,该怎样划分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应做哪些准备,请您详细的帮我解答,谢谢。 |